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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30

    胡因梦-《面对》节选

      在过往的三年里,我在内地的许多城市举办身心灵成长的工作坊,也做一对一的个人咨商,也做演讲。在个人咨商和工作坊里面,我有幸能够跟内地的朋友们做最深入的接触。因为在一个工作坊或者私人的恳谈中,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把内心最深层的秘密揭露给我们信赖的对象。那么大家把我当成一个信赖的对象是我生命中非常大的一个荣幸,也让我有更多的机会可以观察到我对人性的探究和好奇,以及一种深层的因为自己的痛苦而产生的悲悯。由于这种悲悯促动我要研究人性,也在一些深层的互动中满足了我的救赎欲望。
        在三年的探索过程里,我们察觉到,内地的朋友们内心深处最大的痛苦都是来自于深层的自我否定、低价值感、不安全感、生命的一种莫名的焦虑,还有强迫性的想要掌控所有的人事物的一种渴望。而这些内心深处的波动、自我怀疑、不安全感,似乎都是源自于我们原生家庭中父母亲的精神状态。这是因为,在这样一个十几亿人的社会里面,每个人的求生是非常困难的,而且中国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些大的变革与波动,我们的上一代、上上代的很多人在这些波动当中受了很深的苦,经历了很多磨难、挑战和困境,是大家没有办法忘怀的。那么这些内心的创伤,有没有一个非常贴切的管道可以让大家释放出来,获得一种跟自己的和解,还有身心灵深度的疗愈?
      大家都带着代代相传的这些内心里的阴暗记录在彼此共处。上一代跟下一代之间不断地在交换着这种负面的心理信息,里面有很多的掌控、否定、担忧,然后也有非常多的期许,希望下一代能够功成名就,能够有好的经济条件,能够掌握现实中不可掌握的一些契机。我们发现在这些深层的互动之下,有很多的父母是把爱曲解了,用了一种不当的方式在表达爱。这种不当的方式主要呈现为,不信赖下一代有能力可以处理自己的问题,所以用一种权威式的打骂教育、苛求教育,或者是一种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希望孩子们不出差错,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那么在这个过程里,下一代就会承受非常多的痛苦。有一些人可以有比较好的耐力和生命力去承受这些负面的打击,但是也有非常多的敏感脆弱的人,多半是女性,可能承受不了这么多负面的暗示和身体上的虐待,造成了内心里深层的焦虑,形成了一种强迫性的人格模式。当我们怀着这些创伤长大之后,生命有个不可思议的奥秘就是,我们明明不想重复父母错误的模式,但是我们却会不由自主地把父母亲加诸我们身上的这些不当的教育,投射到我们的亲密关系中以及我们的下一代身上。于是,又造成了代代相传的一种伤害。

    全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2119e10100ekps.html

    (转)梁文道 - Michael Jackson的种族逾越?

    大家在懷念米高積遜的時候,都一定不忘順便歌頌他打破種族藩籬的功勞。但要是仔細說下去,除了一首《Black or white》和部分歌曲裏的言論之外,又好像再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加上一直圍繞著其膚色變化的漂白疑雲,所謂打破種族藩籬就變得玄虛更詭異了。

    如果說他是第一個獲得白人認同的黑人流行歌手,那也絕對不是事實。在米高積遜推出第一張個人專輯之前,Donna Summer,Marvin Gay都曾攻佔過美Billboard冠軍的位置,更不用提前輩如Ray Charles甚至Louis Armstrong了,他們的音樂不只受到黑人的歡迎,還擄獲了好幾代美國白人聽眾的心。

    不過,坊間流傳的說法裏頭至少有一點是千真萬確的,那就是米高積遜攻克了MTV這個偏重白人歌手的堡壘。然而,這一點不能只從表面上看,還要繼續深挖下去,瞭解當年MTV頻道的性質。

    創辦於1981年的MTV,一開始是個搖滾頻道,主力介紹各種類型的搖滾音樂。基於這種音樂口味的選擇,它們不大播放黑人歌手的作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為在歐美流行音樂文化的光譜裏面,搖滾本來就是個白人主導的樂種。幾年前我在另一篇文章談過重金屬和白人種族主義的關聯,結果被一些重金屬迷批評我不懂重金屬的精神。其實你用不著去討論重金屬的精神那麼抽象的東西,你只需要睜大自己的雙眼,便能發現膚色和音樂口味的關係在美國實在是個可以統計出來的社會現實。自從搖滾樂誕生以來,有多少黑人樂手可以達到Jimmy Hendrix的殿堂地位?又有多少黑人組成的搖滾樂隊能夠令人留下印象?

    流行音樂和族裔次文化的聯繫一向是個被默認的美國國情。當Beatles和Rolling Stone還在英語世界大行其道時,美國黑人心中的偶像始終是Motown公司捧出來的一眾英雄,當人人以為搖滾和民歌就能代表上世紀六至七十年代的西方流行音樂時,大家好像都忘了另一頭還有Soul,R&B及Funk的存在。我的意思不是白人只聽搖滾,黑人只聽R&B,雙方涇渭分明。不,就像我在前面說過的,許多黑人歌星都曾打進白人的耳朵。尤其在Disco熱潮最盛的七十年代末,黑人樂種主導的舞曲簡直是席捲天下。例如Bee Gees,他們根本就是以白人的身份在唱黑人風的歌曲(尤其那種標誌性的假音)。

    可是,這些跨越了族裔表層分野的奇人還是很難跨過最底層的界限,那就是廣播電臺的門戶之見了。凡是去過美國的人都知道,彼邦電臺的路線之分十分細緻十分專門,直到今日為止,播重搖滾的就是重搖滾,放hip hop的就是hip hop,幾乎絕不混淆。而當年的MTV就是這種背景的產物,以推動搖滾為職志,R&B和Disco都很難進入他們的法眼。

    正是在這樣的環境底下,米高積遜先是以加插了重搖滾感覺的R&B舞曲(例如Eddie Van Halen在Beat it中秀的那一手solo,和Steve Lukather 狠辣的riff )沖進幾個專門的搖滾樂電臺,再用精心打造的音樂電影逼得MTV不能不就範,真正創造了我們今天所知的Pop,一種以R&B和舞曲為基調,又揉合了搖滾手法的混雜樂種。所以,米高積遜所謂的種族逾越其實是樂種cross over的結果,這個邏輯不能簡單地倒過來說。

    時至今日,MTV已成了一個跳舞音樂為主導的頻道,反而要用專門時段去為搖滾存下一塊保留區。當然,這是米高積遜之後的歷史了。

    October 24

    周刊记者症候群

    前两天从珠海出差回来,晚上还约了一位某报周刊女记者F吃饭。原本头晕晕眼困困,谁知道后来说到一个话题,立即精神晒!话题的开端是我提到“本人不才,也曾混过一年时间当周刊记者”,F听后立即相当诧异+兴奋,于是我们两人开始在A小姐面前大吐当周刊记者的苦水,居然发现大家的症状都很相似!例如:

    1. 说是不用固定坐班,只有一两天回报社待,别人以为其他时间周刊记者都很逍遥自在,其实一星期七日每天脑子里都在想着稿子的事,正常上班起码有一两天不用想工作的事;交稿期万一是在周一周二,那么周六日就等于没有了,生活是以周来计算的。

    2. 在家写稿的时候,从早上到晚上一直在拖着不肯动笔开写,因为觉得开头很难。然后在拖时间的过程中,开始找其他事情逃避,例如,把家里能想到的家务全都做了(哈哈,原来大家都是这样变态!)。当其他事情做无可做的时候,才开始面对电脑准备动笔。还有另一种逃避方式就是不断看剧集,心里想着反正自己都是要拖到最后才动笔,那不如什么都不管,先安心看完剧集再说。通常拖到最后不得不动笔时,已经是晚上10点以后,时间紧迫时灵感反而最好,于是就熬夜写作,写到两三点才收工睡觉。

    3. 常常在幻想如果当杂志月刊记者多好。虽然月刊记者的习惯也不见得好,他们还是会把稿子积压在交稿期前几天熬得天昏地暗才写好,但每个月痛苦几天(就像period那样)总比每星期痛苦几天要好吧。。。。

    4. 本来以为以上变态症状只是自己才有,经常不断自责自己自律能力差,结果跟其他记者聚首时,谈起来发现每个人都是这样,立即心头大石放下,心想:“看来我还是很正常的,哈哈。”

    这些,就是周刊记者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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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21

    买书买书.....

    今年春节回家的时候把自己睇开的两本书: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的《正见:佛陀的证悟》和Pema Chodron的《转逆境为喜悦》送给了老爸,因为觉得这两本书都很好。谁知道后来想买回这两本书的时候,《正见》在当当一直缺货。国庆回家的时候,老爸忽然拿着这两本书走到我面前,我还以为他看完了准备还给我(心中一阵窃喜),原来他是想跟我说这两本书确实非常好,他还在慢慢重看,说完他就把书收回去了......所以,后来我还是上淘宝再买了一本《正见》,这应该是我买的第三本了,因为之前两本都送人了。
     
    还有,去年在淘宝上到处搜刮凑齐的川端康成全集,一直都还没时间看完,真惭愧。家里的碟和书越积越多,终于又要买多个柜子来存放了.....
    October 18

    道别·Pina Bausch

    2008年3月去了香港艺术节看Pina Bausch编导的乌珀塔尔舞蹈剧场之《月满Vollmond》后,曾经感叹于那些香港父母真舍得投资让小朋友接受艺术熏陶。当时觉得这些父母带六七岁的小朋友去看Pina Bausch这种复杂艰深的现代舞剧,他们都看不明白,有点太浪费了吧。现在,忽然觉得这些父母太有先见之明了,因为今年6月底,68岁的Pina Bausch忽然在查出患有肺癌五天后就逝世了,以后可能想看她的舞剧都看不到了(不知道乌珀塔尔舞蹈团的舞者们会不会继续演出她的舞剧,但是始终灵魂人物都不在了),这些小朋友长大后至少可以说:“我看过Pina Bausch的舞剧了。”这再次说明,很多演出是可一不可再的,有机会看就赶快看了再说。

    Pina Bausch的逝世,既突然又有些意料之中——她实在太瘦了,那种瘦明显是健康状况有问题。Pina说她自己每次创作编导新的舞剧期间,都精神高度紧张,消耗大量的精力和体力;带领舞团这么多年了,每次在后台看舞者们在台前演出,她也依然会很紧张不安。长期精神紧绷再加上吸烟,真是不得病都难。所以说,她真是为了舞蹈艺术而油尽灯枯。她的友人回忆,Pina会长时间在排练厅一个人思索,一个人起舞,之所以舞蹈,是因为她内心恐惧,这种恐惧是因女人与生俱来的敏感,以及变幻莫测的外部环境对人自身的侵蚀。

    7月24日广州现代舞周特别为纪念Pina Bausch逝世在蓝宝石展馆安排了一场纪录片《与皮娜有约Coffee With Pina》的放映,影片的导演李.雅诺追访皮娜三年,由法国巴黎到德国乌珀塔尔,以超八厘米摄影机拍下她排练两出舞剧《水Aqua》及《粗剪Rough cut》期间的一言一行。从漫步公园、情迷咖啡厅到排练场,重现这位编舞大师在镜头前毫无保留的真性情。这部片为2006年耶路撒冷电影节、2007年第二十五届蒙特利尔国际艺术电影节及巴黎庞比度中心舞蹈录像精选作品。播完纪录片后同场还有法国蓝娜贝尔舞团的舞剧《散毒//杀毒》。本来之前看到预告还不确定有没有时间去,又怕买票麻烦。直到演出前两天有朋友说一起去,还帮手买票,那就决定去了!算一算,80元看一部纪录片+一部舞剧,都好抵!当晚,《Coffee With Pina》的精彩出乎我的意料,一开头我就很喜欢,一分钟的特写拍摄着Pina的手部动作,很禅,配乐那段爵士我也很喜欢。另外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Pina在夜晚一片漆黑的练马场中和自己最心爱的白马喁喁细语,人与动物之间的交流是如此和谐;还有一段,在排练厅里没有其他旁人时,皮娜独自面对镜子慢慢地即兴了一段舞蹈,她对着那一墙镜子,慢慢地挥手,慢慢地引退,那些挥手的动作,就像是在跟大家道别。。。然而这部片是2006年拍成的,此时回放忽然很切合纪念的主题,这个片段真是冥冥中的安排。

    播完《Coffee with Pina》之后的那部舞剧《散毒//杀毒》,其当晚的意义仿佛是为了衬托出Pina Bausch编排的现代舞多么独一无二。虽然《散毒//杀毒》的独舞者在身上运用了很多互动媒体装置,但是她的动作真是很像“神打”上身,硬邦邦的,在地上典来典去,唉,表演了40几分钟其实都好闷下。其实很多编导水平一般的现代舞的动作都常常像是“神打”上身,难怪看惯古典芭蕾舞剧的人觉得现代舞毫无美感可言。然而Pina Bausch的编舞既有让人出奇不意甚至惊叹的动作,也兼顾了肢体的美感,所以真是无人能及。《Coffee With Pina》中有很多Pina舞剧的片段,例如开头1分钟45秒左右是她乌珀塔尔舞蹈团的台柱、法籍女舞者Dominique Mercy在《水Aqua》之中的一段独舞,看似狂乱但其实是有迹可循的,一般都不离Pina所钟爱的女性主义的隐喻。

    网上只能找到《Coffee with Pina》开头的两分多钟http://v.blog.sohu.com/u/vw/2975898,究竟有冇DVD买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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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a003 《月满》演出照片

    Pina-Bausch-During-Filmin-002 皮娜年轻时好像还演过安东尼奥尼的电影

    2009第三季欧美专辑

    (另外一半不是我写的,就不在这里刊出了)

    前言:

    2009年第三季的欧美乐坛堪称丰富多彩,既有乐坛长青树,又有新晋90后;既有英伦另类I.T Girl,又有美国影坛性感美女。虽然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但“前浪”也未必死在沙滩上。就好像老牌天后、67岁的芭芭拉·史翠珊睽违四年的新专辑《Love Is the Answer》甫推出便在英、美两国同登畅销榜首,果然是宝刀未老、魅力长青,也许她已成为经典的歌声让大家都回想起以往那些Good Old Days;当今乐坛的老大姐玛丽亚·凯莉事业、爱情生活似乎都相当滋润,新专辑延续了她那些华丽性感的R&B曲风;美国新生代流行朋克摇滚乐队Paramore也不让老前辈们独领风骚,17岁女主唱歌声劲道十足,直冲入排行榜前三;大顽童Mika则继续活在他的卡通嘉年华中,上窜下跳狂飙高音,Disco Funk节奏活力四射;Florence这位英伦新I.T Girl一如她那些摇滚先锋女前辈的混合体,古典与狂野在她身上奇妙融合;首张专辑备受恶评的“当代梦露”Scarlett Johansson此番和唱作才子Pete Yorn联手出辑,甜美的歌声比上回好听多了;英伦另类摇滚乐队Muse新专辑则透露着想要成为新一代Queen的野心;还有法国电子二人组Air和英国新晋电子二人组La Roux,一个迷幻浪漫,一个时尚复古,电子乐迷又有福了。(Callas)

    Florence + The Machine《Lung

    英伦乐坛新I.T Girl年年有,但是今年这一个Florence,声色艺均属上乘。难怪她连专辑都还没出,就能靠着去年在英国榜打江山的两首单曲拿下2009全英音乐奖的“乐评人选择奖”。Florence的首张专辑并不愿自己独美,反而加上了The Machine乐队的名号,更显出她的独立另类基调。Florence之所以能一鸣惊人,关键还在于她那把桀骜狂放、爆发力及征服力十足的嗓音,像是那些乖戾的摇滚女先锋们如PJ. Harvey、Sinead O’Connor的混合体,还糅合了歌特咏唱、当代民谣、蓝调以及复古Garage的韵味。The Machine乐队则用钢琴、铃鼓以及竖琴等乐器为Florence营造出精致梦幻的歌特古典韵味。(Callas)

    Mika 《The Boy Who Knew Too Much

    听众对于Mika的感受大概很极端,喜欢他的喜欢得要死,不喜欢的则觉得他烦死人。是的,想象一下家里有个十五六岁正值青春期的男孩,确实很烦人。总之,一看到这么五彩缤纷的儿童书封面,我们就知道,那个爱通宵在家里开嘉年华派对、还不断狂飙高音假声的大顽童又回来了。这张新专辑可被视为Mika首张专辑《Life in Cartoon Motion》的第二部曲,因为它们曲风上并没有太大差别,依然是以Mika最擅长的Disco Funk做主打,满载童趣的编曲加上大量的人声合唱做烘托。专辑前半部分的歌曲大多沿用了之前首张专辑中那些叫人精神一振的爽快节奏,那些充满了“Boy”“Girl”的歌名,洋溢着活力逼人的青春气息。(Callas)

    Muse 《The Resistance

    那么多林林总总的摇滚乐队里面,Muse确实算是特色鲜明:从乐曲的编排、主唱Matthew Bellamy的诠释方式,以及现场演出,都有强烈的戏剧化色彩。他们上一张专辑《Black Holes and Revelations》,不单在英国本土叫好叫座,成为乐队出道以来最畅销的大碟,还成功打入美国市场。携着这一时无两的声势,新专辑《The Resistance》呈现出更大的野心——不但要卖座,更要成为经典。Muse的目标似乎就是成为新一代的Queen乐队,气势磅礴的Classical Rock唱上了主角,Matthew的演绎愈有歌剧般的况味,而他呕心沥血之作当属一部分为三段、与四十人组成管弦乐团共同演奏的交响乐《Exogenesis》,堪称荡气回肠。(Callas)

    La Roux 《La Roux

    (主唱Elly这个“花轮头”真是相当经典,她的中性外型注定La Roux一定会红)

    多人乐队自然人多力量大,但二人组合有时更灵活多变,风格也更鲜明有趣。今年在英伦又出现一支二人奇葩La Roux,他们的首张同名专辑首周上榜便空降英国榜单亚军位置。电子音乐似乎总是跟时尚紧密相连,看着主唱Elly那么stylish的橙红色“花轮头”,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叫La Roux(法语橙红色)了。女主唱Elly雌雄莫辨的中性模特儿外形、锐利的歌声,以及MV中她不断变换的时尚着装,也让La Roux像是一支从时装T台走下来的音乐组合。似乎已被人遗忘多时的Drum & Bass曲风,还有Kraftwerk年代的复古合成器音色,都在La Roux这张专辑中一一重现,因为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复兴上世纪 80's的 Synth-Pop风潮。(Callas)

    Paramore 《Brand New Eye

    真是“英雄出少年”,这支最近在英美都杀入排行榜前三的美国新生代流行朋克摇滚乐队Paramore,其女主唱Hayley Williams,今年才17岁,看来90后攻占乐坛的时代就快来临了。不只女主唱,Paramore其他的乐队成员也都还很青涩。他们在2007年的首张专辑《Riot!》可谓一鸣惊人,冲入了Billboard前列,难怪很多人都看好他们未来称王。新专辑Paramore找来Green Day《American Idiot》的制作人 Rob Cavallo 参与了制作,所以我们不妨把他们看作是“女版Green Day”吧。Hayley年纪虽小但嗓音的韧力和劲道都不小,爆发力十足。而这帮从校园演出起家的年轻人,把热力逼人的青春气息也带进了音乐里。(Callas)

    碟评-David Sylvian《Manafon》

    归隐山林的音乐诗人

    厂牌:SAMADHI SOUND UK

    时间:2009.9.15

    davidsylvian

    鲜有一张专辑会遭受如此跌宕起伏的评价。在Amazon上,David Sylvian这张新专辑,除了有歌迷拍手称好,同样也有人“痛心疾首”。“痛心疾首”的这批,其实不少是Sylvian的长期歌迷,从他华丽丽的“Japan”年代就开始追随;但Sylvian新专辑的音乐,早已与当年相去甚远,使得不少老歌迷难以适应。

    而Sylvian刚过半百的人生,同样经历巨大转变。上世纪80年代他是英伦 Art Rock乐团Japan的主唱、浓妆艳抹倾倒众生的“乐坛第一美男子”,今天却是不修边幅地隐于山林的音乐诗人。1991年拍摄《Heartbeat》MV时与歌手/舞蹈家/诗人Ingrid Chavez火热恋上,其后成为乐坛令人艳羡的灵魂伴侣,但14年后依然难逃分离,Ingrid带着三个孩子离去。难怪Sylvian现在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一般,2005年离婚后独居于美国新英格兰的一处山村静修,他的心境,大概也有如封面这样。

    所以不难理解生活与世隔绝的Sylvian新专辑的音乐变得这么不食人间烟火。Sylvian实践着他内省而极简的音乐美学,全辑9首作品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旋律线,贯穿着缓缓的节奏;而Sylvian深沉的吟唱,更像是在朗诵着诗篇。他那把唯美悲伤得有点压抑的嗓音近得像是贴着耳朵演唱,歌词中弥漫着自省和悲天悯人的气息。用电音ambient、简单器乐营造的实验式配乐听似简单地在他的吟唱之间飘忽点缀,但其实背后隐藏着Keith Rowe、大友良英等世界顶尖电子乐/实验/即兴演奏乐手助阵。从开篇的《Small Metal Gods》你就能想象到Sylvian独自一人在小木屋中闭目冥想和吟唱的情景,很有些静谧的禅意。也许会有歌迷心酸于他目前的孤独疏离,但他自己却似乎悠然安坐其中。摇滚的焦躁,早已被他从身上辟除。

    All Music Guide

    这张专辑虽然安静却能给人强而有力的一击,它就是那种只要你听过之后,每词每句会都让你难忘的唱片。

    卫报

    Sylvian专辑的主题是关于那些离群索居者和失败者,他用一种扭曲的发散式创作以及敏锐的同情心来诠释这个主题,而他的合作者们则在背后助力。

    October 05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II)

    除了《Scorn not his simplicity》这首歌,《Universal Mother》这张专辑里面还有很多作品都很好,例如《Thank You For Hearing Me》、《All Babies》等等。说到这里又想重提一下这张专辑对于Sinead O’connor来说为什么意义重大:

    1966年出生于爱尔兰共和国首都都柏林的著名“光头”女歌手Sinead O’Connor,在她生命的前三十年,一直辗转反侧于内心挣扎与自我救赎之间。如果说在1994年专辑《Universal Mother》之前她那些直言不讳的政治见解、宣言,以及1992年在电视直播节目上撕毁当时的罗马教皇JohnParl二世相片等激烈出格行为,应该归结于她用发泄的方式来抒解内心挣扎的话,那么在《Universal Mother》之后表达方式渐趋母性般柔和的她,或许只是转为以更乐观豁达的眼光来看待世人和生命,继而完成自我救赎。

    上面这段文字是从我2005年写的碟评稿中翻出来的,我自己居然没存档,是从网上搜回来的。最搞笑的是,一乍看我居然没认出自己的文字,哈哈哈哈。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上月去长沙出差,行程中间有段闲暇时间在X岛Cafe那里hanging out的时候,大家聊起了“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之前还只是从香港TVB的《新闻透视》节目中了解到特殊孩子(唐氏综合症或自闭症等)和他们家长在社会中的艰难处境,在香港这样社会关怀机构比较完善的地区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在内地了。原来广州现在也有这样的慈善组织了,但或许你跟一般市民说起的时候,他们还是大惑不解“咩黎噶?”,所以慈善组织也应该多做些宣传,例如好像壹基金那样在开心网建个主页,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和帮助特殊群体。在这方面,国外当然走得比较前,例如就音乐而言,西方的流行音乐有很多社会关怀、人文关怀的主题,这是只关注于情情爱爱、个人自我欲望纠结的华语流行乐坛所远远及不上的(更不用说香港流行乐坛那些越发自轻自虐、价值观和情感扭曲的歌词,这也是我离开唱片圈之后几乎不听粤语流行曲的原因)。在Cafe聊天那会,我就忽然想起Sinead O’Connor在1994年专辑《Universal Mother》中的一首歌《Scorn Not His Simplicity》,因为前段时间又翻出这张专辑来听,这首歌的歌词很令人感动,当然,Sinead天籁般的歌声也同样令人动容,所以这次的主页背景音乐我也换了这首歌。歌词如下: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By Sinead O’Connor

    See the child
    With the golden hair
    Yet eyes that snow the emptiness inside
    Do we know
    Can we understand just how he feels
    Or have we really tried
    See him now
    As he stands alone
    And watches children play a children's game
    Simple child
    He looks almost like the others
    Yet they know he's not the same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But rather try to love him all the more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Oh no
    Oh no
    See him stare
    Not recognizing the kind face
    That only yesterday he loved
    The loving face
    Of a mother who can't understand what she's been guilty of
    How she cried tears of happiness
    The day the doctor told her it's a boy
    Now she cries tears of helplessness
    And thinks of all the things he can't enjoy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But rather try to love him all the more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Oh no
    Oh no
    Only he knows how to face the future hopefully
    Surrounded by despair
    He won't ask for your pity or your sympathy
    But surely you should care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But rather try to love him all the more
    Scorn not his simplicity
    Oh no
    Oh no
    Oh no

    天才怎炼成

       上个月25号晚在深圳原本打算吃完晚饭回酒店看看书就睡,谁知打开电视明珠台在播《The Making of Me》系列,因为这集的主角还有点熟悉——中泰混血小提琴演奏家Vanessa Mae陈美,于是就看了一阵。以前对她的流行化电子小提琴演奏风格一直不太感兴趣,那是很流于表面的炫技,不过那时她真的好红,现在声势已经小很多了,应了一个词——“昙花一现”,不过说不定也还会再现,who knows。
     

           这个节目主要是帮Vanessa Mae探讨她的成功究竟是天赋还是后天造成的。Vanessa首先做了听音测试,她比一般人更能辨认出乐器音色的细微差别,于是做测试的科学家认为她的天赋在她的成功中占很大一部分,但是Vanessa却有点upset,她说如果自己的成功是靠天赋,那么这个成功并不来自于自己的苦练,靠自己勤奋苦练获得的成功才是最让人喜悦的。于是Vanessa又去找专家,专家让她计算自己从小到大练琴的时间,得出结论说她练习的次数在很多成功演奏家的练习次数统计中处于中游,所以她的成功70%来自于她的勤奋苦练,但是Vanessa又confused了,她提出疑问,如果她的成功70%来自于苦练,那么是否说明她的天赋其实并不是那么高……真是晕死,也许她认为天赋的多少来自于上帝的眷顾,如果天赋不高说明上帝并不是特别照顾她,她在庸庸众生中也并不是那么特别……好吧,小姐,如果你只是为了满足你那捉摸不定的自我,你是不可能从科学测试中得到满意答案的。(那些测试,其实还蛮有趣的。Tiger Woods那么有天赋,还不是从小苦练到大。)

           节目中让人觉得很悲哀的,是Vanessa Mae和她泰籍母亲的关系。Vanessa八九岁起,母亲发现她有小提琴的天赋后,就抓住她不停苦练,还跟她说“我爱你是因为你会拉小提琴,你很特别,所以我才爱你。”(作为母亲居然说这种话!)所以Vanessa认为她的成功或多或少也是母亲的鞭策起了作用。Vanessa成名后母亲一直掌握她的演出经纪,把她庞大的演出收入都收入囊中。后来Vanessa快21岁的时候,终于向母亲提出不再让她继续担任经纪人,这个可怕的母亲于是从此以后不再与女儿见面。节目中,八年未见母亲的Vanessa向母亲提出见面的请求,这个母亲也只是用电邮答复,拒绝见面。So sad……

    梁文道——黑的甜蜜(下)

    這批廢奴闖將向英國公眾詳盡描述美洲黑奴慘無人道的生活,然後再把大家餐桌上雪白甜美的糖霜拉上遙遠彼方的血污悲劇:“任何人,只要有習慣消費任何一件西印度群島的物產(那可都是奴隸的血汗),都犯了殺人的罪過——誰要是知道了那些慘無人道的事,還能繼續使用那些東西,那就是蓄意犯罪,並促成更多罪行,延續先前的各種酷行與折磨,那些花樣百出的殘忍行為與方法”(轉引自敏茲(Sldney

    Mintz):《Tasting Food, Tasting Freedom》)。

    請想像一下這些黑奴的境況。他們每日在蔗田裏辛勤勞動,烈陽底下經常中暑,手腳總被割損,傷口久久不愈。但是他們製造出來的蔗糖卻是席捲全歐的奢侈品,一開始它還只是富人貴族下午茶宴上最華美的炫耀物資;後來則上行下效,人人趨之若鶩,使得它價格居高不下。然而,這種使苦難人生稍得慰藉的甜蜜,對那些奴工來講卻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好比打造勞斯萊斯的工匠不可能擁有自己親手製作的名車一樣。

    敏茲這位專門研究食物的人類學家認定美味的自由就是一種解放的滋味。在英國那批有良心的精英眼中,吃糖就是協助奴役惡行;但是在黑奴看來,品嘗美食卻是長久磨難中難得且短暫的出離。畢竟,吃東西的自由是人類生活裏頭最具體最實在的自由。利用土地上多餘的材料,比方說甘薯與粟米,他們創造了混雜而多樣的加勒比海美食。苦勞之余,一家人圍在篝火旁邊分享食物;這一刻他們不止享受到了食物的滋味,還體會到了自由的滋味。

    為甚麼美國黑人有嗜甜的傳統?儘管北美黑奴與加勒比海黑奴種的東西不一樣,但我難免過於濫情地想像這是因為那段悲哀的歷史。他們的先輩曾經替歐洲人種了幾輩子的甘蔗,用自己的眼淚與屈辱澆溉出是以中和可哥與咖啡的白糖;那些醇厚豐美的褐色飲料與精巧細緻的點心則是他們可望而不可及的解放象徵。於是當解放的日子終於到來,吃甜就是一種救贖了。

    奧巴馬勝出美國總統大選那天,他回到芝加哥,站在廣場上接受幾十萬人的喝采。鏡頭掃過,我見到幾位著名的民權領袖老淚縱橫;這一天,他們畢竟等到了。我想起當年在芝加哥嘗過的那一口fudge,那種甜的力量確實是會叫人流淚的。

    (看完很感动,让我想起另一样跟黑奴有关的事物——Jazz爵士音乐)

    梁文道——黑的甜蜜(中)

    (这msn space搞什么呀,长文要我分三篇才能显示出来)

    芝加哥是一座非常美麗的城市。密芝根湖寬廣似海,湖邊一道長長的沙灘,要不是太冷,肯定會擠滿泳裝客。市中心高樓古典而壯麗,早在紐約之前,它就以櫛比鱗次的摩天巨廈聞名。儘管離開卡邦肆虐的日子已經很遠了,但是他的傳說仍然籠罩著街道的上空;而老街的氣氛優雅,會讓你覺得下一個十字路口隨時可能走出一群身著長大衣頭戴寬邊帽的男人。

    這就是奧巴馬的龍興之地了,果然有大都會氣象。不過,這只是向陽的那一面,芝加哥還有另一面。一位當地華僑警告我:“你千萬別去芝加哥大學附近逛,那裏很危險,全是黑人。”黑人一定很危險嗎?這絕對是歧視吧?我只曉得黑人愛吃甜。

    儘管芝加哥大學是國際聞名的精英學府,比諸哈佛和耶魯,多了一份象牙塔的學究氛圍;但它周邊的社區卻不大安寧,街景破敗,大小罪案時有所聞。他們說,芝大就像一座中古城堡,坐落在蠻荒的郊野之中。他們又說,芝大校方不惜鉅資買下校園周邊的房產,為的就是在四周設下緩衝地帶,隔離純淨的哥德式校園與它破舊的鄰居。他們還說,那是一個黑人社區,似乎黑人總和罪案有關;因為他們太窮,不比他們的黑奴祖宗強多少。

    英國是全世界最早廢除黑奴的國家。十八世紀末,廢奴運動者曾經在國會屢推廢奴法案而不果,於是他們開始呼籲大家不要吃糖。糖和黑奴有關係嗎?有的。當年英國人喝茶吃糕點都得下大量的蔗糖,那些蔗糖幾乎全部來自美洲,而種甘蔗的農工當然就是黑奴了。政治上闖不過關,廢奴主義者就乾脆打經濟牌,利用抵制蔗糖來間接解放奴工。情形就像今天的熱血青年杯葛某些知名運動品牌,迫使他們關閉血汗工廠一樣。

    梁文道——黑的甜蜜(上)

    美國總統奧巴馬令我想起了芝加哥、黑人,以及fudge。fudge不是那個樂隊,而是一種甜食的名字。它主要的成分是糖、牛油及牛奶,通常還會加上大量的朱古力粉。加熱煮溶,充分攪拌,等它涼卻下來,再切成一塊塊吃。成分簡單,做法容易;但這麼簡短的說明根本無法形容它的最大特性,那就是甜,一種要命的甜。

    也許是以前愛喝酒,我雖不拒甜食,並且總要在飯後嘗點甜才覺得圓滿;但我從來沒有吃糖的習慣,尤其害怕過甜的東西。市面最常見的幾種朱古力對我來講就已經太甜太膩,更何況fudge?

    第一次吃fudge,就是在芝加哥。我看到有人在路邊的小攤上擺著一大塊棕色的餅狀物,起碼有一米乘一米那麼大,有點像山東大餅。於是過去八卦一下,走近一瞧才曉得是朱古力蛋糕一類的甜食,又見排隊者眾,人人臉上堆著笑容,就想要一塊試試。長住美國的妹妹立刻勸止,她說:“這不是朱古力蛋糕,是fudge,非常非常甜,你一定受不了”。fudge?沒吃過,我問:“連你也受不了嗎?”舍妹搖一搖頭,做無可奈何狀。我知道她在美國長大,練就一副甜牙齒,假如她都頂唔順,那我就要親自體驗一下了。

    然後那小販熟練地用刀切一份給我,原來這一份就足足有半磅重,厚厚實實,十分美國。妹妹再三恐嚇:“你可千萬別分給我!”我說:“不怕,我會負責。”結果才咬了一小塊,我就知道錯了。天呀!那種甜簡直到了令人流淚的地步;而且極油極膩,一丁點就足以漿住整個口腔。我費了很大氣力才忍住沒吐,還得立刻灌掉半瓶水,接下來的一天都不想看見任何食物。到底有多甜呢?這麼講吧,它的成分其實和拖肥糖一樣,只不過甜度是一般拖肥糖的十倍百倍!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幫襯的居然還是來自麥金納島(Mackinac

    Island)的特種fudge,以分量及甜度著稱。又有人告訴我,那是黑人的最愛,愈甜他們愈高興。沒錯,我記得排隊的顧客裏真有七成是黑人。可是為甚麼他們能夠吃得這麼甜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又在芝加哥盤桓數日。